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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的血是4.5升. 就是4500毫升, 他献了6万就是13.3身.
6万按以下数量算出 献血次数:
一次献200毫升就有,300回.
一次献400毫升就有,150回.
一次献800毫升就有,75回.
一次献1600毫升就有,37.5回.
1990年起,郭明义参加了54次捐献全血和捐献血小板,累计6万多毫升,相当于自身全部血量的10倍。按抢救一个病人需要800毫升计算,这些血至少能够挽救75名危重患者的生命。
按上面说的共54次. 那就是每回他都要1000毫升的血. -----------这可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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