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养生
首页 会员室 短消息

三七养生

澳大利亚男童被中国“神医”萧宏慈治疗后死亡

燕果
2015-05-02 00:36
1#
澳大利亚男童被中国“神医”萧宏慈“拍打拉筋”治疗后死亡

发表时间:2015-05-01 22:05:41一名几年前曾红遍中国的“神医”,这次在澳大利亚遇上了麻烦。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中国“拍打拉筋自愈法”始创人萧宏慈,卷入澳大利亚一宗小孩丧命案中。报道称,悉尼一名7岁糖尿病男童在接受萧宏慈治疗一周之后突然死亡,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号称中医“大师”,深悟佛、道的萧宏慈,已经不是第一次引起舆论关注。早在2009年,萧宏慈的“拍打拉筋自愈法”就在中国获得大量追捧,也受到中医专家等人的质疑,后被曝出并无行医资格,遭到台湾当局驱逐。不过萧宏慈本人倒是名利双收,靠培训班和售卖“拉筋凳”等年收入可达千万。据说曾在美国华尔街从事过金融业的萧宏慈,也颇具国际视野,早就把业务拓展到了欧洲和澳大利亚,在当地也不乏支持者。2012年,萧宏慈曾在博客中宣称,“神医遍地的时代即将来临!”


图片

萧宏慈(资料图)


7岁男童疑被误治


据《法制晚报》援引《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萧宏慈近日卷入澳大利亚一宗小孩丧命案中。

悉尼7岁男童艾丹(Aidan Fenton)参加萧宏慈为期一周的拍打拉筋班后,于当地时间周一晚上9时被发现在酒店房间昏迷,送院途中不治身亡。当地警方正调查此事,已向萧宏慈问话。目前萧宏慈已离开澳大利亚。

当地传媒报道,艾丹在父亲芬顿(Geoff Fenton)及母亲莉莉陪同下,于悉尼好市围参加为期一周、收费约8800元人民币的拍打拉筋班。据悉萧宏慈要求参加者禁食3日,以接受拍打拉筋治疗。

报道指,患有糖尿病的艾丹曾在治疗期间呕吐,大致上状况良好。但到了周一黄昏,当萧宏慈去吃晚饭时,艾丹开始感不适。至当天晚上9时,艾丹被发现于下塌酒店房间的睡床上昏迷。酒店员工听到艾丹的父母在房内高呼,赶来帮忙。艾丹于送院途中身亡。

警方正调查萧宏慈曾否曾建议要艾丹父母让艾丹停止使用胰岛素,及提倡用拍打拉筋法治疗艾丹。官方正等待验尸以确定艾丹死因。

为萧宏慈提供活动场所的泛健康管理中心所有者——Tasly Healthpac Australia发表声明称:“这个年轻的男孩意外去世,我们深感悲痛。”

“从我们掌握的信息看,这个男孩不是中心治疗的病人,也没有接受我们的任何治疗。”声明承认萧宏慈从该中心租用了房间,不过萧称租用房间是为了进行系列健康讲座。

“我们已经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我们认为,验尸报告尚未出炉之前,此事正在调查,我们不能进一步置评。”声明最后说。


图片

艾丹父母及艾丹(中)


“拉筋拍打治百病”


“结合道家、佛家和中医拍打法……心存正念,聚精会神,自己对自己用手拍打、持续时间要长、拍打力度要大……能治百病、千病万病”。观察者网查询发现,萧宏慈2009年出版的一部《医行天下》,早就让他在国内很有名气。

“81岁脑血栓瘫痪患者参加体验营后走路了”、“耳聋少年经拍打听见声音侃侃而谈”、“拍打拉筋治癌症”、“拍打拉筋治好不孕不育”……“医行天下”官网和“医行天下/萧宏慈”博客(访问量1千多万),刊登着大量学员的体会文章,多是感谢“萧大师治好了医院治不好的病”。

“今天一个朋友来我家。站在门口就说,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他拿着我的胳膊就拍打起来,拍了几下马上就青一块紫一块的了。他说,这就是你的病灶,要树立疼痛对身体好的新观念。他说的对吗?”这是2012818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发表的一条微博,说的就是萧宏慈的“玄妙”疗法。

萧宏慈当时也在微博上亲自答复了潘石屹:“老潘的胳膊能拍出这么多痧,说明心脏病不轻。但这病到医院检查不出,也属正常。”

不过这种神奇的理论还是遭到了媒体的质疑,《新京报》2012年的一篇报道就指出,萧宏慈靠出书炒作,仅用两年时间就变身“神医”,却因为没有行医资格,遭到台湾当局处罚。


据上述报道,熟悉萧宏慈的人士称,萧宏慈的真名是肖洪弛,毕业于外经贸大学,上世纪八十年代留学美国。他自称先后在纽约、香港、洛杉矶、北京、上海,从事投资、银行等行业。也曾在北京、江西等地当过老师,“能说会写”。后来出书,肖洪弛就变成了萧宏慈。


真正让萧宏慈声名鹊起的,是2009年《医行天下》图书出版后,随之而来的“神医”称号。该书出版人钟健夫和钟洁玲夫妇认为,“书稿讲他(萧宏慈)如何从海外归来,遇到中医,在民间学了这些那些中医治疗手法,以及去西藏的经历体会等,我觉得写得很生动”;“忧国忧民,有振兴民族国医的责任感,看起来振奋人心”。



图片

大陆版《医行天下》


不过在推广过程中,萧宏慈与出版方闹翻。“他写的是要振兴传播中医、悬壶济世,做起来却是另一套。”钟健夫说,在此期间,萧宏慈四处演讲,宣传拉筋拍打法,推销“拉筋凳”等器材。

20101月,台湾版《医行天下》由台湾橡实公司出版,宣称“拉筋拍打治百病”,成为当时台湾养生保健的畅销图书,萧宏慈还上了电视节目与中西医代表论战。台湾中医师代表陈潮宗质疑“拍打拉筋治百病”,认为“拍打疗法”不是医疗,更像是宗教信仰的言论。


2010年上半年,萧宏慈宣传拍打拉筋,被“台北市府卫生局”认定不具备医师资格处罚,“移民署”限期离台。



无证“神医”年赚千万


“‘用力!用力!’一名女子给记者做示范,拍打另一名女子的肩膀。被拍打女子闭着眼睛,紧咬牙关,肩膀几分钟内就被拍成紫红色。不远处一名趴在按摩床上的女子,被另外两名女子拍打出哭声,仍在咬牙坚持。‘别停,继续拍。’一名女子,腋窝被拍打破皮出血后,仍让人继续拍打。”

这是新京报记者当时对北京一场“拍打拉筋聚会”的描述,2012年,这样的聚会在不少城市都存在。

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萧宏慈及“医行天下”项目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锦州等地,至少举办各类“拍打拉筋自愈法”培训班、体验营70余期。2011年,仅办班一项收益达940万左右。当年7月至11月,萧宏慈及其公司营业额达430万元。其中书、光盘、“拉筋凳”每月销售额约为15万元,累计年收入约180万元。“医行天下/萧宏慈”博客内容还显示,萧宏慈一直在德国、瑞士等地宣传推广“拍打拉筋自愈法”。



图片

萧宏慈正在演示
“拉筋凳”用法


所谓“拉筋凳”,是萧宏慈“拍打拉筋疗法”的重要器材。一个长凳子一端固定一个棍子,拉筋者躺在凳子上,抬起一条腿固定在棍子上,用力拉直以达到拉筋的目的。

“医行天下”官方网站称,“拉筋”能“改善各种急性、慢性病症,如高血压、糖尿病、妇科病、心脏病、前列腺疾病及骨头错位”。

“拉筋凳”发明人、香港执业医师朱增祥曾是萧宏慈的师傅。年过七旬,行医50年的朱增祥证实,“拉筋”主要是放松筋经,辅助身体康健达到舒经活血的效果,不可能治疗百病,“我自己有糖尿病,如果真能治百病,为什么连我都治不好。”

对于萧宏慈这个徒弟,朱增祥也很愤怒。“这个(拉筋)我做了50年了都不敢说做得好,他学了一下就说学会了,再教给弟子做,就越传越误人。”朱增祥说,萧宏慈“胆子大,不守规矩”,“他给人针灸,一根针扎进去,拔出来又扎进第二个人身体里,我警告他是会闯祸的,那个时候他没有出名,还比较听话。”

朱增祥称,售价1600元的“拉筋凳”,成本仅为百元左右,这两三年仅销售“拉筋凳”,就让萧宏慈获利上千万元。

2010818日,朱增祥发表声明,与萧宏慈断绝师徒关系。


图片

接受“拍打拉筋”治疗的患者


专家说法:非法行医就是谋财害命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中医院推拿科主任丁全茂称,萧宏慈的“拍打”就是类似中医的刮痧、走罐,使皮下出血,促进血液循环,对血管有刺激性的反射,绝非萧宏慈宣称的“有病就有痧,痧重病就重”。拍打是按摩中的一种手法,正确方法是,使震动力量传达进去,震动气血,而不是将皮肤拍出血点子,甚至是破皮流血。

丁全茂称,从原理上说,拉筋可以使血液循环加快,促进血液循环,这对一些软骨损伤以及慢性疼痛确实起到缓解的作用,但不能说有治本的作用,“治百病更是忽悠人”。同时,拉筋不能超过弹性范围,否则就会拉伤,绝非萧宏慈宣称的“要是想病好得快,就多拉、长时间的拉;要想病好得慢,就少拉、短时间的拉;要是想病别好,那就别拉。”

丁全茂认为,西医药物提纯到一定程度,一些药物会出现停滞的效用,或者在有效性强的同时,副作用也越来越大。中医接近自然疗法,所以萧宏慈宣传时,在国外很受欢迎。萧宏慈的书和博客,只是把中医里私穴、经络这些名词提出来,并没有真正的中医理论,一些搜集来的观点也没有验证性。

丁全茂称,医生里做推拿都要求是医学院毕业,至少五年教育,取得医生资格的。外面开店按摩的从业者,也需要有按摩师证书。但他们不能说是行医,只是做一些按摩保健。医生没有按照规定行医被称作非法行医。萧宏慈连从医资格证都没有,够不上非法行医。没有资格的人员来操作根本不叫做行医,其实就是谋财害命。

淘崽子
2015-05-02 09:35
这次在绍兴听老师讲了两天课,受益匪浅,其中就有拍打拉筋和【五禽指法】的作用和注意事项,我听完课所理解到的是身体所对应的病症适合这种治法而且给别人拍打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不要用手直接去拍【不然寒气会通过手传入身体,要用木棍一类的吸湿性比较好的东西拍】。
lucyronger
2015-05-02 11:07
最近这些天正在给家里老人介绍拍打拉筋,这一下出了这个新闻,网上铺天盖地的批判,估计老人是再也不信拍打拉筋了。

其实自己真正拍打过就知道各中好处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想看看三七网的家人们怎么讨论这件事。
ttxxhh
2015-05-02 11:21
可惜了这个孩子。
如果澳洲因此拒绝中医,对谁有好处。
三七生
2015-05-02 11:22
一型糖尿病与二型糖尿病有本质的区别,一型是近乎绝症的大虚病。无论任何方法首先要弄明白的是方法本身的适用范围与禁忌。拍打法是重泻法,泻法不宜于虚人。实则泻之,虚则补之,补泻反则病亦笃。这是《内经》治病的基本原则。不讲原则而滥用方法迟早会出问题,好运气不可能永远起保护作用。但是不适应症的存在并不减损拍打法对适应症的有效性。这是应该客观对待的。理智的人不应因为一则败案,而放弃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禅音
2015-05-02 12:09
辨阴阳,虚实!
黑脸
2015-05-02 12:43
八纲辩证,首辩虚实!
牧歌妈妈
2015-05-02 14:20
看到这个我一定要装载我老公看,他也是看了这个还花了149元买了书,他自己拍打出沙,还回来给女儿拍打,被我阻止,我说女儿那么小,本身就身体虚,你给她拍会更虚的,为此我们两还吵了一架,他说你给女儿捏积按摩就行,我给女儿拍打就不行吗,拍打处寒气,小孩就不用吃药了
拉匝禄
2015-05-02 16:18
1型糖尿病,原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多发生在儿童和青少年,也可发生于各种年龄。起病比较急剧,体内胰岛素绝对不足,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必须用胰岛素治疗才能获得满意疗效,否则将危及生命。
我在此表示支持萧宏慈老师。萧老师办拍打拉筋学习班多年,对待各地人员尤其老幼弱病患尤其有父母带来的儿童相信会慎重对待。相信萧老师也具有一定的西医知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感恩三七网各位老师尤其三七生老师给予的仁慈的无私的帮助。同样感恩萧宏慈老师。
燕果
2015-05-02 17:44
拍打这类疗法,也应该和针灸推拿一样,规范化,设置一定的职业门槛,不能是个人就允许给别人拍。适用症状和禁忌需要明文贴出,拍打前先诊断,还要签个责任书,病人如果隐瞒症状也需负责。

中医规范化比较难,但如果不找到一条规范化的路子,也会被这些个案整死。
月含山
2015-05-02 19:19
中医之间的矛盾属于内部矛盾。中医和现代打压中医之流之间属于阶级矛盾。
思弈
2015-05-02 19:27
太過自我宣傳, 著重於名與利. 在醫學修為上, 不是如天才般可以一蹴而就的. 本身兩年的學師已是不長, 更何況是不一定是兩年

http://news.china.com.cn/txt/2012-09/03/content_26412471.htm

两年的“神医”速成之路上,萧宏慈遇到的“贵人”除了出版商、电视台还有朱增祥。

年过70的朱增祥是香港注册中医师,行医50年,也是“拉筋凳”发明者。

萧宏慈在《医行天下》书中称,2006年,经朋友推荐读到朱增祥《错缩谈》(后以《筋长一寸寿延十年》在大陆出版)一书,对朱增祥肃然起敬。此后,他与朱增祥在香港相见,一见如故,拜为老师,朱增祥向他传授了拉筋、正骨疗法。

“《医行天下》出版后,我和老师的关系更加密切,无论老师来北京做手术还是我去香港,每次都会跟老师和其他弟子一起开怀畅叙。”萧宏慈在博客中称,“医行天下所做的,就是将朱老师发明的拉筋法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推广并发扬光大”。

但对萧宏慈这个徒弟,朱增祥很愤怒。

“他跟了我没多长时间,就在朋友家里见过一次面,吃过一顿饭。”朱增祥说,萧宏慈曾在美国住了一段时间,生意失败回国,“我们见面时是他最落魄的时候”。

朱增祥向萧宏慈示范过“拉筋”,主要展示了脊椎和各个关节的复位手法,“萧宏慈不知道手法的诀窍,也不知道轻重”。

“这个(拉筋)我做了50年了都不敢说做得好,他学了一下就说学会了,再教给弟子做,就越传越误人。”朱增祥说,萧宏慈“胆子大,不守规矩”,“他给人针灸,一根针扎进去,拔出来又扎进第二个人身体里,我警告他是会闯祸的,那个时候他没有出名,还比较听话。”

萧宏慈“拍打拉筋治百病”的说法,更让朱增祥觉得这个徒弟“大逆不道”。萧宏慈邀朱增祥出席香港的体验营,结果遭到拒绝。

真正让朱增祥看清萧宏慈的,是“拉筋凳”纷争。

朱增祥曾委托萧宏慈代为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拉筋凳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9年获准。

朱增祥称,萧宏慈在未告知情况下,授权北京医行天下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使用其专利进行生产和销售。

2010年8月18日,朱增祥发表声明,与萧宏慈断绝师徒关系。
ttxxhh
2015-05-02 19:32
回复 月含山
高屋建瓴;言简意赅。赞!
肝胆相照
2015-05-02 22:41
医疗部门的证书很难搞的,特别是民间中医,没经过院校毕业是没机会的,体制问题
燕果
2015-05-03 12:28
回复 肝胆相照
先在体制外把行业规范建立起来。自己不立规范,游兵散勇一般,容忍各种非中医辨证治疗的东西借中医的名号招摇,等西医来立规范,不是自寻死路。

拍打我个人认为如果辨证施治是对疾病有治疗效果的。但萧宏慈没有把拍打这种治疗方法理论化的素质。
温情的微笑
2015-05-03 14:29
同意规范化。就像西医院里不也有医疗事故一样,不能因噎废食吧!
我虽然没有拍打拉筋过,但我却是因中里巴人和陈玉琴两位老师的书和讲座视频而接触中医、并迷恋上中医的,个人觉得,对于刺激经络养生是很不错的。毕竟,对于我们这些门外汉,经方是不能信手拈来的。
ttxxhh
2015-05-03 16:36
我还真觉得欧美等可以好好规范规范,最好规范完毕后他们的民众都不再使用中医了。
能对谁有好处对谁有坏处呢。:lol
如莲
2015-05-03 17:51
本帖最后由 如莲 于 2015-5-3 17:58 编辑

西医院的大小医疗事故多了去了
但西医院里照样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中医的境地就不一样了
需要中医正治的草头老百姓的状况就更艰难了

都是无明对无明,可怜对可怜!

法律不能对治死人的新“神医”无能为力_腾讯网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148.html?pgv_ref=aio2015&ptlang=2052

这是因为萧宏慈属于新式“神医”,难以被认定“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已经让很多老式“神医”没有了生存空间

我国过去医疗资源匮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个体行医持宽容态度,对非法行医保持在行政处罚层面,刑法无相关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非法行医与“老式”神医的流行提供了现实基础。

但随着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渐渐显露,政府也改变了态度。1997 年,刑法修正案增设了非法行医罪,该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立法语言的概括,该罪的认定也缺乏明确的标准,造成了非法行医罪成案率低,量刑畸轻的局面,并不能很好地起到惩治和预防非法行医犯罪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仅规定了非法行医的五种情形,还具体规定了“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的具体标准,随后,各地也纷纷加大了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

这让那些敢给病人进行诊疗开药的“神医”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以“神医”胡万林为例,1999年1月,他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逮捕,2000年9月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3年10月,胡万林刑满出狱后,重操旧业。22岁大学生云旭阳服用由胡万林开出的芒硝类“药物”之后死亡。2014年11月19日,胡万林因非法行医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但新式“神医”规避了非法行医的相关法律条文,让非法行医罪对其难以处罚

胡万林之所以被认定为非法行医,就是因为他给人开出药方和药物,这被认为是“诊疗”,所以非常好认定。但新式“神医”就不那么好认定是非法行医了。当年张悟本被媒体曝光,北京市卫生部门的现场调查,并没有认定张悟本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因为按照卫生法规,非法行医行为的界定,必须有证据,须是监督人员在调查现场发现无行医资质的场所和个人,正在对患者实施医学诊断或治疗的行为,比如开具处方,进行医学检查或实施治疗等;或者能够拿到上述行为的音像资料,或者有患者能够出示医生开具的检查单据、开药的处方等。仅从食疗这个层面,无法判断张悟本或悟本堂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张悟本本人也一直自称自己在做“养生”,提供健康咨询,并不卖药,收取的高额费用美其名曰为“咨询费”,因此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而萧宏慈在5月2日发表的《关于澳洲事件的说明》中,明确表示,“我在书中和教学中一直声明我本人不是医生,只是教授人们一种如同瑜伽、太极一样的自愈健身方法,即拍打拉筋。这是一个在公园里常常见到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因此拍打拉筋不是医疗行为。此声明在学员填写、签字的参加体验营申请表格中有清楚说明,即:本次活动不是医疗行为,如需看病请找医生;体验营学员的体检都由医疗中心的医生用先进检测仪器完成,我们只负责指导教学”。

可见,萧宏慈对我国非法行医规定极为清楚,而声明中的这一点正是为了撇清自己非法行医的嫌疑。

但这不意味着不应该对这些新式“神医”进行惩罚

虽然这些新式“神医”没有对患者进行直接的治疗,但是他们提倡的疗法没有科学依据,对于癌症、糖尿病等患者来说,采用这样的疗法不仅对身体无益,还会延误病情,甚至有生命危险。因此,我们不能让这些熟悉法律漏洞的新式“神医”安然无恙,甚至借着这些漏洞大肆牟利。

卫生法规可以“与时俱进”

2011年,萧宏慈赴台宣传拍打拉筋疗法,尽管萧宏慈一再强调自己不是医生、也不是病人,不过是宣传拍打拉筋民俗疗法。但台北卫生局认为,他在宣传拍打拉筋疗法时,传达了“有病靠拍打就可以自己疗愈”观念。不但违反台湾医疗法“民俗疗法不得宣称疗效”的规定,而且受惠者还是萧宏慈本人。因此对萧宏慈处以5万新台币的罚款并要求其限期离台的处罚。

除了在法规上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一些学者还认为“非法行医”在概念的定义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将法律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并针对“神医”的“擦边球”行为进行惩处,是应对新型“神医”的制度基础。

如果非法行医罪短期难有变化,可以考虑用其他罪名起诉新式“神医”

2008年,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表明在非法行医犯罪常常和这几类犯罪相伴而生,如果新式“神医”短期内难以用非法行医罪进行惩罚,那么可以考虑用诈骗罪进行起诉。

台湾就有以诈骗罪起诉这类新式“神医”的例子。2006年,“养生教父”林光常火爆一时,其影响不仅仅限于台湾地区,也波及到大陆。他的主要代表作《无毒一身轻》在书店以及著名图书销售网站的排行榜上位列前几名,他在长沙录节目时说,“红薯是最好的抗癌食物”,结果导致长沙的红薯价格从一元每公斤飞涨三倍,达到三元每公斤,被称为“地瓜王子”。

但2007年9月,林光常的好运走到了尽头。当时,台湾两位乳腺癌患者称,因为听信林光常的排毒言论,放弃了正常治疗,转而食用林博士开出的排毒餐,最终导致癌细胞扩散。不久,其中一位病逝。结果,由林光常参与投资、林光常的父亲担任负责人,以销售林光常的排毒餐和健康辅助食品、设备、护理用品为主营业务的台湾路加公司涉嫌欺诈被台湾检方查处,林光常本人也被台湾板桥地检署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林光常利用患者亟欲治愈癌症的心理,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购买产品,并要求放弃正当医疗行为,导致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提请法院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

最终检察官认为,林光常至少骗了57人,其中3个人还不幸死亡,诈骗金额超过新台币400万元。林光常最终被判处2年零6个月徒刑。台湾地区这种对待新式“神医”的严厉态度,更值得借鉴。


[float=left]结语[/float]
[float=right][size=18px]新式“神医”的恶行应该得到惩罚,否则今天倒了“张悟本”可能明天就有“李悟本”,今天没了“拍打拉筋法”,明天就有“拉筋拍打法”。[/float]
燕果
2015-05-03 18:57
回复 ttxxhh
这是对规范化的狭窄理解。比如针灸自古就是规范化的治疗,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有行业门槛,不是随便什么人就敢去给人针灸的。
燕果
2015-05-03 19:07
回复 如莲
前提是你把拉筋拍打“一招鲜”叫中医。离开了辨证治疗还能叫中医吗?中医有自己成熟的思想体系,现在大众对中医的误解就是把所有西医以外的治疗手段都叫中医。喝绿豆汤叫中医,天天吃龙胆泻肝丸叫中医...。中医脱胎于民间治疗手段,但是中医通过辨证把它们体系化了,离开辨证,拍打和抗生素一样,都只是单纯的治疗手段而已。

到处开会不分辨证宣扬拍打,和滥用抗生素是一个路子,不过毒性略小而已。
ttxxhh
2015-05-03 19:16
本帖最后由 ttxxhh 于 2015-5-3 19:18 编辑

回复 燕果
狭窄?
这个用词倒是真知灼见。(绝无贬义。)

理解与规范从来都是狭窄的。
比方西医对白血病的理解与整套操作规范,一些列动作下来其结果分布概率范围也是很狭窄的。
那么自古以来的规范呢? "一医成名万屠夫"的说法好像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

我倒觉得,从利益上规范下倒是可以的:无效则道歉,退款或赔款。这个容易操作。

确认操作

您确定要执行此操作吗?

确认

确定要执行此操作吗?